法律条文在具体实务中如何实施,只能通过司法案例进行观察和分析。本文将结合相关案例对专利侵权赔偿的计算方法展开讨论。
关键词
专利侵权 侵权赔偿 计算方法
从法律条文上看,专利侵权赔偿的计算方法主要规定在《专利法》第6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15年修订,法释[2015]4号)第20条、第21条、第2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21号)第1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16]1号)第27、28条。
法律条文在具体实务中如何实施,只能通过司法案例进行观察和分析。本文将结合相关案例对专利侵权赔偿的计算方法展开讨论。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专利侵权赔偿一共有五种计算方法:
权利人损失=专利产品减少销量(或侵权产品销量)*专利产品合理利润
1978年,美国联邦第六巡回法院在Panduit案曾经提出DAMP四部测试法:专利权人主张假设没有侵权发生时能够获得侵权产品的市场利润,则必须证明:(1)Demand:对专利产品的市场需求;(2)Absence:不存在可接受的非侵权替代品;(3)Manufacturing:专利权人具有满足市场需求的制造能力和市场销售能力;(4)Profit:专利权人本应当可以实现的产品利润。该案据称是美国专利赔偿问题上引用最多的案例。
而我国法释[2015]4号第20条规定,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可以视为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也就是说,侵权产品每销售一件,可以认为会导致权利人的专利产品销量减少一件。与美国Panduit案的DAMP四部测试法对比,上述规定显然对权利人更为有利。
侵权人获利=侵权产品销售量*侵权产品合理利润(营业利润或销售利润)
其中,销售利润=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税收附加,而营业利润=销售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2014年6月6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著作权法征求意见稿第76条第1款则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相关权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权利人可以选择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交易费用的合理倍数或者一百万元以下数额请求赔偿。国务院法制办在征求意见稿说明中提出,将顺序性规定修改为选择性规定的目的在于:着力强化著作权保护力度、有效防范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