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代理第3561092号“ 猫人”商标撤销评审案件,初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判定无效,商标申请人不服,通过“撤销评审”纠正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决定,最终获得胜诉,维持第3561092号“ 猫人”商标的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