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忽然被告知失效怎么办?依照商标相关法律的严格规定,商标忽然被告知失效一般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违反了相关的商标法律,企业只要是正常经营,不存在商标忽然被告知失效的情况,很多企业反映自己注册的商标忽然被告知失效,多是由于商标期满未及时续展造成的。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 月。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商标忽然被告知失效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收集充足的证据材料后,向商标局说明情况,如存在明显的错误而造成的商标失效,经商标局审查核实后,应当及时对无效的商标进行恢复!